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5月11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酝酿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特向贵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3日起停牌。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本公司。本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本公司股票自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