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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民企企业制度建立新规:三年2~5家上市,50家新三板挂牌

2023/4/12 5:00:00发布34次查看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见习记者 裴熔熔
6月14日,新乡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鼓励民营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在新乡现有3户上市企业、36户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基础上,新培育形成一批产权制度完善、产权结构优化、企业管理科学、经济效益显著的重点民营企业。
| 至2020年底,2~5家民企成功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50家
2018年,基本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25%以上,力争在境内外成功上市1~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40家;
2019年,基本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60%以上;
2020年底,基本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80%以上,力争在境内外成功上市2~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50家。
| 明确五大主要任务,鼓励民企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产权多元化
《意见》明确指出,促进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任务为:完善企业法人产权、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优化资产结构、企业产权与企业家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等方式,形成边界清晰的法人财产权。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投资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通过企业内部产权的合理再分配和增加职业经理人及技术骨干、员工的持股比重,促进企业产权结构优化。通过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上市挂牌。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金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技术改造,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品牌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
| 给予税收、金融、财政等多方面优惠与支持,加大投资力度
对于企业改制或上市中涉及的以前年度税费,以及产权优化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民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税费;企业重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且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信贷倾斜,推进股权质押贷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推动网络金融服务模式,探求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加大投资力度。
对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或新三板、四板挂牌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财政奖励。
附《意见》全文:
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引导服务,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民营企业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抓手,推进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水平,激发民营企业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政府引导、依法合规、优化服务”的原则,鼓励民营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在我市现有3户上市企业、36户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基础上,新培育形成一批产权制度完善、产权结构优化、企业管理科学、经济效益显著的重点民营企业。
2018年,基本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25%以上,力争在境内外成功上市1~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40家;
2019年,基本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60%以上;
2020年底,基本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80%以上,力争在境内外成功上市2~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50家。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企业法人产权。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优化资产结构、企业产权与企业家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等方式,形成边界清晰的法人财产权。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投资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通过企业内部产权的合理再分配和增加职业经理人及技术骨干、员工的持股比重,促进企业产权结构优化。通过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上市挂牌。
(二)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引导企业按照《公司法》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组建或完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形成相互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实现权、责的协调统一。积极推动和探索民营企业建立党组织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统揽,坚持未建立党组织的抓组织覆盖,建立党组织的抓规范提升。建立党组织和企业管理双向互动工作机制,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坚持民营企业党建和发展两手抓。
(三)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引导企业采用现代管理办法和技术,优化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创新、质量、安全、财务、营销等管理。引导企业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实现由传统“家族文化”向先进“企业文化”提升。引导企业增强法制意识,诚信守法经营,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金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技术改造,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品牌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职工社会保障等社会责任,依法合规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增强企业运营透明度。自觉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公众形象。
四、实施范围
(一)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是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工业企业。
(二)完成股改前期基础工作,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
(三)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重点培育的拟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及新三板、四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
(四)成长性较好的“专精特新”企业,企业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研发能力强、科研成果转化率高、商业模式新。
五、工作方法
第一阶段:筛选企业。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在对辖区民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筛选首批重点改制对象,统筹考虑,制定计划,协调推进。此项工作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诊断咨询。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负责组织专业管理咨询团队成立专家服务团,对企业进行诊断咨询,提出诊断咨询建议供企业参考。此项工作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8年9月~2019年12月)。根据专家服务团的意见建议,结合企业实际,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要积极引导和促进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成公司制改造,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管理机制。
第四阶段:整体推进。2020年底前,全市有80%以上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民营企业的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六、工作措施
(一)税收政策。对于企业改制或上市中涉及的以前年度税费,以及产权优化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民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税费;企业重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二)金融支持。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且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信贷倾斜,推进股权质押贷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推动网络金融服务模式,探求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加大投资力度。
(三)财政奖励。对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或新三板、四板挂牌的企业,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新政办〔2017〕15号)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财政奖励。
(四)培训提升。优先安排纳入实施范围的企业负责同志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企业家培训提升活动,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引导企业家转变思想观念,摒弃家族式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优化环境。市政府各部门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监分局等部门的1名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建立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平原示范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负有主体责任,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将本辖区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情况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的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对各县(市、区)和平原示范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排名,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和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或批评。
(四)加强学习交流。对工作推进比较好的单位,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宣传、学习、交流和观摩,以达到典型示范、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和共同提高的目的,把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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