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政策措施 优化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再贷款,年化综合实际利率下调5%-10%。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刘卫东对记者表示:整体来说这份文件还是遵循审慎原则,逐步完善,逐步放开。而1倍杠杆和多种融资渠道的正式放开,对于小贷公司做大做强是极大的利好。
六项措施优化小额贷款公司服务 通知显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优化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具体提出了六项措施:
一、改善小额贷款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用、延期或展期1-3个月、免除1-3个月罚息、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二、降低小额再贷款利率。支持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加大小额贷款和小额再贷款投放力度,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再贷款,年化综合实际利率下调5%-10%。对医疗器械、药品、医护用品制造等防疫必须行业的企业,要主动安排专门团队对接,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应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放款。
三、拓宽融资渠道。允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小额再贷款公司及法人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方式融入资金,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证券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工具融资。
四、适度放款优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杠杆。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其融资余额可提升为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可上调为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通过银行、小额再贷款公司及法人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方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倍;通过沪深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工具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倍。
五、规范放贷资金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的放款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外部融入资金)实现专户存管,与其他用途的账户、资金严格区分,严禁账外经营和非法集资行为。
六、推动适当调整考核标准。
法人股东向小贷公司出借资金须满足三个条件 针对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借款的方式融入资金,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制定了具体措施。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是指在小额贷款公司持股比例5%(含)以上的法人股东,不包括自然人股东。
同时,法人股东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借资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80%;
二、出借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50%;
三、法人股东借款的资金来源必须为法人股东的自有资金。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刘卫东对记者表示:整体来说这份文件还是遵循审慎原则,逐步完善,逐步放开。而1倍杠杆和多种融资渠道的正式放开,对于小贷公司做大做强是极大的利好,因为这里的1倍是指小贷公司净资产的1倍(很多小贷公司注册资金可能只有2亿,但经过多年积累,净资产可能都会达到3-4亿以上),这样就有5-8亿的资产规模,大大加强其抗风险能力。
刘卫东称,这个文件有三个关键点:
一、小贷公司融资今后不再受银行家数限制(原来是两家);
二、在1倍融资杠杆以内使用法人股东借款,现在正式放开申请;
三、提高融资杠杆至1倍以上并上调必须逐级评估(区、市两级)后,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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